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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種什麼因便得什麼果,這種因果報應的道理,不僅佛教加以強調,古代希臘哲學家柏拉圖,在其不朽名著「理想國」一書中更有類似的主張, 「凡人在世有一罪者,在死後當受十倍的懲罰,」「凡人在世公道而勇敢者,在死後每一項亦受十倍之報酬。(見理想國中「生活的報酬」一章)。十七世紀法國思 想家伏爾泰(Voltaire)非常排斥迷信,卻也堅決相信善惡的因果報應,「一個賞罰分明的上帝是必需的……如果大家都不信神,這個社會還能維 持得住嗎?」「要建立一個風氣良好的社會,應當是需要宗教的。」(見威爾杜蘭著:西洋哲學史話)。大科學家牛頓曾說:「有限的知識容量常使戎們遠離上帝, 增加知識的容量後又常使我們回到上帝的身邊。」愛因斯坦年輕時並不相信神,但年長後卻愈來愈相信上帝的存在。有一次他表示:「我深信現今時尚以科學理論來 解釋人類生命的所謂公理,則不單只是完全的錯誤,而且這種看法應該受到指謫。」這位偉大的學者在臨終時說出了他畢生體驗的結論:「宇宙是神秘的,上帝是存 在的。」美國蓋洛普曾經調查研究三個世紀以來最著名的三百位科學家,結果發現他們之中百分之九十二竟然都出人意外的相信上帝的存在!美國歷任的大總統也幾 乎都是虔誠的上帝的信徒,他們在宣誓就職典禮時都要左手拿聖經,右手舉起向上帝宣誓,並祈求上帝賜福他們的國家和人民。他們都一致認為神或上帝不僅是慈悲 和博愛的化身,同時也具備賞善罰惡的無上權能,因為唯有如此才能維持宇宙間正義與公理的存在。提倡進化論的達爾文在七十三歲去世前曾經說:「我觀察這個世 界尤其是人類的特質,我不贊成『世界是任由無目的的力量來支配』這種武斷的看法,事實上,這個世界,不論是善或惡,必然有一個無所不在,巨細靡遺,遍及宇 宙的定則存在其間。」(見梁實秋編:世界名人偉人傳記,名人出版社)。由此可見相信因果報應的法則並非只限於無知無識的下層階級,相反的,具備最高知識, 徹悟自然與人生真象的哲學家、宗教家、科學家、政治家,以及許多偉大的智慧者都一致公認並深信不疑,因此因果的現象絕非愚夫愚婦的「迷信」。



(2) 有人認為因果的現象不可盡信,主要原因乃是因為這種發生是偶然的湊巧,而不是必然一定的。這種說法表面看來似乎很有道理,不過只要仔細觀察並注意求證,便 可發現事實並非如此,我們知道,所謂巧合或偶然都可說是一時的、短暫的現象,然而筆者在前面所舉的種種例證(例如生意興隆長期不衰等等),這些不可思議的 現象竟然能夠持續五年、十年,甚至更長的期間,此外許許多多屬於善報的奇蹟,也都幾乎只有發生在一般公認的「積善人家」,這種明顯的現象難道可以使用「偶 然」或「湊巧」來解釋?科學最重視證據,請問對這些活生生的證據,我們又將如何說明?此外我們知道,由於各人的因緣際遇有所不同,因此各種報應的時間自然 也無法完全相同,正如農夫播種,有些種子(譬如蔬菜豆類)往往在短期內便能長大收穫,而有些種子(譬如果樹木材)則必須等待五年、十年或更長的期間才能開 花結果,即使同類的種子,在播下後,也常常因為地質、水份、肥料、日光、氣候或其他環境因素的差異而有不同的生長狀況,因此可知各種報應「不是不報,而是 時間未到」,然而我們卻不能因此就誤認各種報應只是偶然的現象。



(3) 有些人不信因果的另一個主要原因,乃是因為可以發現有些行為沒有報應,或者報應非常矛盾的現象,正如前面林君所稱:好人不一定有好報,奸惡之徒也不一定有 壞的下場。我們並不否認乍看之下這種現象似乎經常可以發現,而許多人也就常常利用這類的例證來指責因果現象的無稽,或「不科學」,然而這種批評實在是似是 而非,我們只要進一步推究便可發現事實並非如此。道理安在?我們首先可以引用佛家的一段話來加以解釋:「為善必昌,為善如不昌,乃是祖上(或自身)仍有餘 殃,殃盡乃昌;為惡必殃,為惡如不殃,乃是祖上(或自身)仍有餘昌,昌盡乃殃。」一個人一旦行善,固然應當受到善報,然而在尚未行善,或者是行此善之前 (包括前生,甚至更早的過去)如果仍有惡因,而且此種惡報猶未受盡,照理仍然應當繼續承受這些惡報,惡報受盡再接受應有的善報,(行惡的報應也應如此), 唯有如此才是公平合理的現象,也唯有這種現象,我們才能合理的解釋,為什麼有些人一生下,在尚未具備行善或行惡的能力之前便分別遭受了各種明顯不同的報 應,例如有些人能夠很幸運的出生在富貴而幸福的人家,而有些人卻出身十分的貧賤,甚至在出生不久便父母雙亡成為孤兒,有些人生來便眉清目秀,聰明可愛,而 有些人卻五官不全,肢體殘缺,終生遭受不幸,有些人似乎平生從未作惡,卻有悲慘的遭遇等等……,這些無非都是因果報應的結果。此外,也有人懷疑, 像岳飛、文天祥、林肯這類忠良偉人,後來竟被陷害謀殺,這是不是好心沒有好報?事實上剛好相反,他們雖然一時受到不幸,然而他們卻由於這種不幸而受到世人 更多的同情懷念,崇拜效法而名垂千古,永留青史,這不正是善有善報的明證嗎?因此一般所謂「好心沒好報」「壞人享大福」這些都只能說是暫時或過渡的現象, 將來只要時候一到,必定「殃盡乃昌」或「昌盡乃殃」,報應終究還是無法逃避的。



在 這裏有一點必需提出加以說明的是,一個曾經為惡而且必須接受惡報的人,一旦改邪歸正,發心行善,則上蒼慈悲,結果也往往可能因此將功贖罪,減輕(或免除) 其報應的程度,然而「減輕惡報」究竟不如「單純的善報」那麼明顯和令人注意,因此有人因不明事理或缺乏了解,便大發牢騷,怨天尤人,責備「老天無眼」,甚 至誤認「行善無用」,這是一種極為不智的行為。下面便是一個值得警惕的故事:古時有一員外,平時好善樂施,熱心公益,他生有兩個兒子,長大後,老大十分乖 巧,家中事無大小均盡心盡力而為,使員外至為疼愛。老二卻不務正業,終日在外吃喝嫖賭,花天酒地,並經常與不良份子鬼混。有一天,老大由於工作過分賣力, 積勞成疾,不久竟一病不起,英年早逝。員外自是傷心欲絕,悲痛逾恒,沒想到福無雙至,禍不單行,老二在同一天也因喝酒與人衝突,而被對方所殺害。在一天 中,員外的兩個兒子竟然同時歸陰,其心情的哀痛,自然可想而知。員外自認一生行善無數,卻得到絕後的報應,心中自是憤憤不平,因此就怨天尤人,大聲哭喊老 天不公,天理何在?由於過分傷心,不久便暈倒,失去知覺,這時其靈魂便離開軀體,匆匆忙忙直奔地府以便伸冤。員外見到閻王後,立即跪地哭訴冤情,閻王聽後 便命人將員外的二子押至面前,這時員外喜出望外,立即要求其長子跟他回去,可是這位原甚乖巧的孩子,這時卻扳起臉孔嚴肅的向他說:我現在已經不是你的兒子 了,我過去所以生為你兒,乃是因為前世受你三年的恩惠,因此被閻王判定轉世至你家,以便償還這段恩情。十幾年來,我日夜工作,替你效勞,賺錢無數,目的便 在償還此種債務,現在已經償還清楚,因此回地府銷案,你我之間已不再互相虧欠,因此你還是自行回去吧。員外聽後至感驚訝意外,失望之餘,只好又向其次子求 情,雖然次子甚為不肖,但畢竟還是聊勝於無,因此也就極力勸他一齊回去,重享天倫。不料這時,其次子竟鄭重向他表示:我已經不是你的兒子了,我過去所以轉 生作為你兒,乃是因為前生你向我借了五百兩銀子,一直未還,因此閻王判我生到你家以便索債,這是為什麼自我生後,便拼命讓你花錢,長大後又花天酒地,揮霍 無度,目的也是在變本加利,加倍討回前生所欠的債務,現在任務已達成,自然必須回地府銷案,因此我已經沒有跟你回去的理由。員外聽後不禁老淚縱橫,非常難 過。這時閻王也就安慰他,父母子女之緣份皆屬前世因果所註定,無法強求或逃避,不過你平生急公好義,善行可嘉,因此上天在召回你兩個兒子之後,不久將再賜 你一個聰明孝順的兒子以傳後世,所以不要再傷心。由此可見,因果報應如影隨形,不僅一絲不苟,而且絕不含糊,也不矛盾。



以上摘錄 不可思議的因果報應 雲鶴教授著



(附錄二)值得深思的奇事—陳侃



看了雲鶴教授所著「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」之後,我想我家所遇到的兩件奇事,也應該把它寫出來。因為這樣或許能夠加強人們行善濟世的信念,對社會發生一點點良性的影響。



第 一件奇事發生於民國四十一年的三、四月,那時候我在高雄某機關任職。有一天晚上,一位曾任新聞記者的失業朋友,和他的太太到我的宿舍來,言談間說起目前的 生活極為窘困,已至無米下鍋的地步。我聽了很難過,說了些安慰的話以後,便把平日節存的五十斤米條送給他們領用。不久,我轉到台南某機關任職。過了兩個月 左右,為了某事心情不好,把職務辭掉,到潮州鎮投靠我父親,一面另找新的工作。那時候我在南部熟人很多,原以為找事不難,想不到竟找了很久找不到,也成了 個失業者!而我父親的薪俸本來就微薄,祇夠維持他那裏幾口人的生活,這回增加我和妻兒四個人消費後,很快就弄到山窮水盡的境地。有一天早晨,最後一點米也 吃完了,沒有錢可再買,一家八口頓然陷入困境!過了中午,全家空著肚子苦思焦慮,還是想不出甚麼辦法。因為可借的人都借過了,沒有臉再借;能當、能賣的衣 物也都當了賣了,再也找不出可變賣或典當的東西!大約到了傍晚,正當一家人坐困愁城的時候,某米店的人送來一袋白米。我問是誰送的,他不說,祇說有人買來 送給我們。由於來路不明,心裏有點疑懼,又怕米店送錯,吃了賠不起,所以我父親不敢收,我也不敢收。後來他一再表示沒送錯,硬要我們收,祇好收下,解決了 燃眉之急。這一來,全家人像枯木逢春,都得救了!可是,這袋米究竟是誰送的呢?高雄那位失業的朋友依舊失業,而且不知道我此刻的地址,當然不是他送的。那 麼這「為善不欲人知」的好心人到底是誰呢?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。



各位朋友,你想想,這會不會是往日所種的善因得來的善果?如果是,那麼幫助別人不就等於幫助自己嗎?人人幫助別人,豈不是人人都可能得到別人的幫助?



第 二件奇事發生於民國四十七年,那年花蓮發生一次大颱風,很多房屋被吹倒。那時候我父親在省立花蓮中學教書,住在一棟日式木造舊宿舍。當颱風來襲那天,我父 親、繼母、三個弟弟、兩個妹妹、以及我的大女兒,總共八個人,都躲在屋裏。入夜時,風力大增,不多久,我父親見牆上一塊白灰掉落,知道房子快倒,情勢危 急,立即帶著一家大小往外衝,想到外面避難。不料人還沒走出大門,忽然轟的一聲巨響,房子倒了,屋頂塌了下來!照常理說,這一倒,八個人至少要損傷幾個。 可是不然,我父親剛好走到一堵短牆邊,一根樑柱由頭頂上掉下來,卻被水泥牆擋住,且折成兩截,他正好在折斷處下面的三角空間,得以安然無恙。我三弟被一陣 猛風吹倒,一根木柱壓在他腰背上,待強風稍弱幾個學生趕來救人,把木柱扶起,也平安無事。至於其他六個人,恰好在屋瓦下大小木條交錯的空隙處,全都無所損 傷!當房屋倒塌前後這段時間,屋外狂風怒吼,瓦石鐵片紛飛,一家人躲在破屋下,儼如藏身防空洞中,反而更為安全。



朋 友們,你想想,這是偶然的巧事,還是一種善果?倘若是善果,那麼善因是甚麼呢?我曾想過,我父親平日教學生「日行一善」,一般小善事必做了不少。我幼承庭 訓,自然也見機行善。不過這類事,別人做得比我們多、比我們好,我們財力和能力微薄,貢獻不大,應不至於有那麼大的福報,比較可以一提的,該是幾件救人的 事吧?我父親在台北縣文山中學任教時,曾幾次帶著學生在新店碧潭救起幾個翻船溺水的遊客。(民國五十三年,又曾帶領花蓮中學學生,在鯉魚潭營救兩個翻船遊 客);民國卅六年我在鳳山任職時,也曾在柴頭埤救起一個自殺的人。此外,曾協助他人在深潭營救一個溺水的小孩,雖然沒有救活,屍體卻尋找上來。這些事,本 來不應該提出來說,為了尋究善因不得不說,請勿見笑。



如果上述風災全家人得保平安,是曾經救過別人所得的善果,那麼家父年愈八十還安健如中年人,也必是「天報以福」吧!



看來這世上真的存在著因果的「自然法」,活在世上的人,都應該好好守「法」,自求多福才對。



本文原載「靈仙宗」第十八期 七四年一月一日出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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